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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31 生效日期: 2000-10-31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一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编[2000]30号)精神,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二)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三)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四)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其他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五)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六)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
  (七)承办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招生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规格均相当于副处级。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四)成人教育招生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属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五)普通中专招生和高中会考处
  负责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编制省部属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和高中会考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考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省招生办公室事业编制5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室领导职数18名。
  省招生办公室的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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