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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23 生效日期: 2004-02-23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地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3]31号)精神,研究部署2004年住宅与房地产工作,我厅定于2004年3月3日下午召开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1、总结2003年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部署2004年
  工作;
  2、表彰2003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
  3、交流房地产、房改方面的经验;
  4、部署2004年住宅与房地产各方面工作试点;
  5、参观辽源市塌陷区重建及旧住宅小区整治现场。

  二、会议时间
  2004年3月3日下午1时30分至3月 4 日中午12时开会,3月3日中午12点前报到。

  三、 会议地点
  辽源市辽源宾馆,(地址:龙首山上龙山北路六号)电话:0437-3223981 0437-3223982 转会务组。

  四、 参加人员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主管主任(局长)、房地局局长各一名;开发办、拆迁办、物业办、产权处、市场处主任(处长)各一名;房改办负责人、设房产局的县(市)房产局长一名;会议邀请省直房改办、电力房改办、油田房改办、长铁分局房改办主任各一名和部分省直有关委、办、厅、局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务请于3月3日中午12点前到辽源宾馆报到;
  2、请各市州参加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3、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好回执,于2月27日前电传至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切勿超员;
  4、准备经验交流材料的单位,请按统一格式打印140份并携带软盘,由与会代表带到辽源,交会务组;
  5、大会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6、联系人:刘丛启、于忠海;
  7、联系电话:8922797
  传 真:8922797 8948773
  附 参加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会议代表回 执
  姓名 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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