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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体育总局关于制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13 生效日期: 2006-11-13
发布部门: 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财综[2006]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近来,一些地区中小学校的周边商业摊点和流动商贩,以现金中奖卡片、转盘摇奖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出售自制奖券。出售这些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自制奖券,属于非法彩票销售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容易诱发中小学生投机心理,严重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必须依法予以惩治。为打击非法彩票销售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制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制止彩票入侵校园的有关工作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全民族的素质与国家的发展。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制止彩票入侵校园,为青少年学生创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执政为民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彩票销售行为重要性的认识,组织财政、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及时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坚决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的组织者、印制者和销售者。各职能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责任到位,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文明健康。
  二、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学生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和非法彩票销售行为
  发行彩票是国家筹集公益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彩票由特许的专门机构销售,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地方、部门、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销售和变相销售彩票。凡擅自销售彩票或以有奖销售方式变相销售彩票行为均属非法销售彩票行为,执法机关应依法予以查处。各级财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厉查处校园周边以有奖销售形式变相销售彩票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工作,对非法销售彩票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以案释法。
  三、规范彩票销售行为,严禁向青少年学生出售彩票
  现行彩票管理制度规定,禁止向未满18周岁者出售彩票和支付中奖奖金。各级彩票机构要严格遵守彩票管理制度,严禁彩票投注站点经营者向青少年学生出售彩票,在投注站点明显位置应设有“禁止向未满18周岁者出售彩票”的标识。同时,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文明健康,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不得设立彩票投注站点,600米内不得设立彩票专营场所。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彩票市场管理,严肃查处彩票机构向青少年学生出售彩票的违规行为,从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入手,清理和整顿彩票投注站点布局,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投注站点要限期搬迁。
  四、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增强青少年学生远离赌博、抵制不健康商业行为的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赌博,自觉抵制不健康商业行为的诱惑。各地中小学校要加强校园内部管理,严禁师生参与任何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拒绝不法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在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各地中小学校要加强与本地区综合治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逐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于校园周边出现的商业摊点和流动商贩针对学生进行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和非法彩票销售活动,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和查处,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00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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