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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对收取村镇规划建设证书工本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30 生效日期: 1999-12-30
发布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财综字[1999]98号
省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收取村镇规划建设证书工本费的报告》(鲁建字(1999)42号)收悉。为规范村镇建设,加强规划管理,经研究,同意你委收取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工本费,资金纳入省财政专户管理。“一书两证”由各市、地建设部门向省建委统一购买,无偿发给建设单位和农民,费用由各市、地从收取的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列支。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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