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转存资本保证金的请示》(生保发〔2007〕1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华夏银行上海徐汇支行的资本保证金人民币2.8亿元转存至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