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07 生效日期: 2006-04-07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全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朱浩文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马玉文   副市长
  张殿奎   副市长
  成员:
  刘占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梁立安   市水利局局长、南水北调办主任
  杨英波   市审计局局长
  李振章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惠萍   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建国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小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由梁立安同志兼任。 二○○六年四月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