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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3 生效日期: 2006-03-23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重要作用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市是国家确定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首家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府将试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筑诚信体系、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实现辖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确保成功”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市内产品与市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试点成功。
  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2万台以上,建成质监系统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阶段目标:到2006年6月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组织500家生产企业入网;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处;在4000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完成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调研和规划工作。
  到2006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全市发展入网企业1000家;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0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000处;在8000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建成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2万台以上,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加大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力度
  (一)鼓励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入网。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动员白酒、啤酒、桶装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奶粉、肉制品、碳酸饮料、含乳饮料、大桶装饮用水、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企业入网。对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有关部门在受理国家、省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免检申请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评选。
  (二)研究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支持方式和环节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三)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对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他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四)及时公布入网产品企业目录。根据省局发布的电子监管网入网企业分类目录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入网而未入网的,自2006年7月1日起,对列入入网产品企业目录而未入网的企业,有关部门不再受理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和年检。
  (五)引导外埠企业积极使用电子监管码。外埠进入我市市场销售的食品、农资、建材等商品,由对该产品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向生产企业通报试点情况,提请厂家在产品进入我市市场前,使用电子监管码。对已经使用电子监管码的外埠商品,进入我市市场时简化有关手续。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石家庄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试点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市内产品与市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试点成功。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2万台以上,建成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和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06年1月—2006年3月)
  组织260家以上生产企业入网,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2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200处,在2000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完成入网生产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完成有关部门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调研和规划。
  质监部门:组织完成200家食品生产企业入网;配合中信国检公司完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调研和规划。
  商务部门:制定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查询终端配置规划;在城区布设查询终端200处;组织全市部分主要白酒生产企业入网。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完成全市40家化肥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
  农业部门:组织完成20家种子、农药、饲料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
  供销社:组织完成食用盐包装、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制定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在1000处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查询终端;在1000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
  中信国检公司:保障企业用码供应,负责入网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
  第二阶段(2006年4月—2006年6月)
  新增入网生产企业260家,累计完成520家;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300处,累计完成5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新设查询终端300处,累计完成500处;新增“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农户2000家,累计完成4000家;完成入网生产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完成质监系统市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的调研和规划工作。
  质监部门:新增入网食品生产企业200家以上;配合中信国检公司完成市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制定和发布入网产品企业目录。
  商务部门: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300处;完成全市主要白酒、啤酒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新增入网化肥生产企业40家。
  农业部门:启动其他农资产品入网工作,新增入网农资生产企业20家。
  供销社:新设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查询终端1000处;新增“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农户1000家。
  中信国检公司:保障企业用码供应,负责入网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
  第三阶段(2006年7月—2006年9月)
  新增入网生产企业240家,累计完成760家;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300处,累计完成8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新设查询终端300处,累计完成800处;新增“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农户2000家,累计完成6000家;完成入网生产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完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
  质监部门:启动建材产品入网工作,新增入网生产企业200家以上;配合中信国检公司完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制定和发布入网产品企业目录。
  商务部门: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300处;完成全市白酒、啤酒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启动第三批30种外埠酒类产品在生产企业的赋码应用工作。
  农业部门:新增入网农资产品生产企业10家。
  供销社:新设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查询终端1000处;新增“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农户1000家。
  中信国检公司:保障企业用码供应,负责入网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完成质监系统市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
  第四阶段(2006年10月—2006年12月)
  新增入网生产企业240家,累计完成1000家;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200处,累计完成1000处;新设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查询终端200处,累计完成1000处;新增“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农户2000家,累计完成8000家;完成入网生产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全面建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并正式投入运行;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质监部门:启动日化、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新增入网生产企业200家;配合中信国检公司全面建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并正式投入运行;制定和发布入网产品企业目录。
  商务部门: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200处;启动第四批30种外埠酒类产品在生产企业的赋码应用工作。
  农业部门:新增入网农资生产企业10家。
  供销社:新设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查询终端1000处;新增“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农户1000家。
  中信国检公司:保障企业用码供应,负责入网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全面建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并正式投入运行,会同市有关部门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第五阶段(2007年)
  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万台以上,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工作要求
  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密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明确各方面职责、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期推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与中信国检公司的定期协商沟通机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效的技术和装备保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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