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8]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派格环球影视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新加坡演员林俊杰、马来西亚演员林宇中、韩国BATTLE组合6人,于2008年1月12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