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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新华、南三条、青年街集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04 生效日期: 2005-08-04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5]43号

新华区、桥西区、桥东区人民政府,市属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新华、南三条、青年街集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责任,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市公安消防支队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监督整改方案的落实。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关于新华南三条青年街集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新华集贸市场、南三条集贸市场、青年街集贸市场是我市存在多年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共有产权单位53个(其中新华集贸市场18个,南三条集贸市场29个,青年街集贸市场6个)。今年4月,市公安消防支队对三个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经过论证,其中12个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新华集贸市场6个(鑫源童装市场、新建中高档服装市场、服装大世界、金峰市场、太和电子城、福兴阁商城),南三条集贸市场4个(现代小商品城、南三条超级批发市场、建国食品城、向阳鞋市),青年街集贸市场2个(青年街市场北厅、济荣商贸有限公司)。7月5日,市政府组织了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新华、桥东、桥西区政府及三个集贸市场管委会的有关人员参加的调度会,研究确定了12个单位的整改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新华集贸市场
  (一)河北鑫源实业有限公司鑫源童装市场
  1、主要火灾隐患
  (1)市场未经消防审核、验收;
  (2)市场顶棚为玻璃钢材料,属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低;
  (3)未按照规范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5)市场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不足;
  (6)消防水源不足。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2005年底前完成拆除现有棚式建筑,建造符合防火要求新建筑的工作。
  第一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赵金文,第二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李同保,第三责任人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闫卫民。
  (二)石家庄市新建中高档服装有限公司中兴服装市场
  1、主要火灾隐患
  (1)市场未经消防审核、验收;
  (2)市场为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低;
  (3)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不足;
  (4)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5)消防水源不足。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2005年底前完成拆除现有棚式建筑,建造符合防火要求新建筑的工作。
  第一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武秀亭,第二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李同保,第三责任人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闫卫民。
  (三)石家庄旭冉现代经贸有限公司金峰市场
  1、主要火灾隐患
  (1)市场未经消防审核、验收;
  (2)建筑耐火等级低;
  (3)未按照规范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5)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不足;
  (6)消防水源严重不足。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2005年底前完成拆除现有棚式建筑,建造符合防火要求新建筑的工作。
  第一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冉木哥,第二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李同保,第三责任人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闫卫民。
  (四)石家庄市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装大世界
  1、主要火灾隐患
  (1)市场未经消防审核、验收;
  (2)市场顶棚为玻璃钢材料,属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低;
  (3)未按照规范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5)消防水源不足。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2005年10月1日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市场内增设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达到每个防火分区不超过2400平方米;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改造,增加联动控制功能;增设一个容积不小于150m3的消防水池。
  第一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宿向阳,第二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李同保,第三责任人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闫卫民。
  (五)石家庄太和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太和电子城
  1、主要火灾隐患
  (1)一期工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和二期工程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
  (2)地下一层防火分区超过1000平方米;
  (3)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数量不足或损坏;
  (4)市场内疏散通道宽度不足;
  (5)消防电源为一路供电。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2005年10月1日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负一层增设防火卷帘,确保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将市场内摊位重新布局,确保疏散主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增加一路消防电源。
  第一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宋丽茹,第二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李同保,第三责任人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闫卫民。
  (六)石家庄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兴阁商城
  1、主要火灾隐患
  (1)地下一层消防验收不合格;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将设计的汽车库改为地下鞋市;
  (3)地下一层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4)负一层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2005年10月1日前,增设机械排烟设施,增设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第一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梁宣福,第二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李同保,第三责任人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闫卫民。
  此外,新华区政府要在三个棚式市场拆除改造后,将大桥路上所有占道经营的商户安置到建筑物内。责任人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闫卫民。

  二、南三条集贸市场
  (七)石家庄市福乔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三条超级批发市场)
  1、主要火灾隐患
  (1)未经消防验收;
  (2)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和自动灭火设施全部瘫痪;
  (3)防火卷帘不能联动;
  (4)消防水泵无联动启动功能,且备电不能切换;
  (5)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被阻塞。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目前该市场产权混乱,没有明确的管理者和责任人,暂时由桥东区政府采取死看死守的临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人为桥东区政府副区长刘凤清。
  (八)现代小商品城
  1、主要火灾隐患
  (1)未经消防机构验收;
  (2)市场北侧和茂源大厦之间防火间距被摊位占用;
  (3)45000平方米的建筑连为一体,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连接主机。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2005年10月1日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清理占用防火间距的摊位;拆除建筑之间违章搭建的遮阳板;增设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保证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加快施工进度,开通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
  第一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郭明生,第二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贾顺堂,第三责任人为桥东区政府副区长任跃民。
  (九)建国食品城
  1、主要火灾隐患
  东院:
  (1)东侧临建与主楼防火间距不足;
  (2)地上与地下未采用防火门分隔,整体建筑未划分防火分区;
  (3)地下车库擅自改为库房,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4)地下室内的消防火栓被封堵在库房内无法使用;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
  (6)消防车通道被作为停车场使用。
  西院:
  (1)未经消防审核、验收;
  (2)南侧临建占用消防车道;
  (3)西侧临建与主楼防火间距不足;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
  (5)部分消防车通道被铁栅栏封堵;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建国食品城由于涉及多起经济纠纷,目前没有确定的责任单位,暂时由桥东区政府采取死看死守的临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人为桥东区政府副区长刘凤清。
  (十)石家庄市住宅开发建设公司向阳经营分公司向阳鞋市
  1、主要火灾隐患
  (1)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2)顶部采用彩钢板等材料,建筑耐火等级低;
  (3)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市场内货物堵占疏散通道现象突出。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10月1日前,拆除通道上搭建的彩钢板和玻璃钢顶棚。
  第一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董成刚,第二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贾顺堂,第三责任人为桥东区政府副区长任跃民。

  三、青年街集贸市场
  (十一)青年街市场北厅
  1、主要火灾隐患
  (1)经消防验收不合格;
  (2)未划分防火分区;
  (3)四层临时仓库顶部使用玻璃钢瓦,耐火等级低;
  (4)自动消防设施无联动功能,部分摊位无自动喷水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故障,自动报警系统误报严重;
  (5)北厅缺少火灾事故照明和机械防排烟;
  (6)消防控制设备不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市场不能满足二级负荷的要求。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10月1日前随市场的整体改造,整改完第2、4、5、6项火灾隐患。7月底前拆除四楼顶部的临时仓库。
  第一责任人为市场管委会主任杨家茂,第二责任人为桥西区政府副区长董成树。
  (十二)济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主要火灾隐患
  (1)市场(除招待所外)未经消防审核、验收;
  (2)棚顶为玻璃钢瓦或木结构顶,楼梯为木质楼梯,耐火等级低;
  (3)存在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现象;
  (4)仅设有一个消火栓,不能满足灭火用水的要求;
  (5)招待所与市场连为一体,未进行防火分隔。
  2、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由桥西区政府协调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商务局根据消防部门意见制定出具体整改方案,于2005年年底前整改完毕,否则依法责令停业。
  责任人为桥西区政府副区长董成树。

石家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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