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房[2005]79号
各市房管局:
经调查核实,承德市塞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建住房[2000]96号)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于2001年申请并取得了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且至今尚未与其主管部门脱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六十九条、第 七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该公司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注销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冀建房估142号)。自即日起,停止该公司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请承德市房管局监督并将其《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收交省建设厅。
请各市对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在资格申报中弄虚作假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