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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7 生效日期: 2005-04-27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发[2005]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提高学校整体实力和办学效益,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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