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5]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有关精神,为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系,明确责任,规范运作,现公布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第一批)。今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随时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办理工商和国有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第一批)
一、国有独资(共13家)
1、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南京轻工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南京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0、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1、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12、南京港口集团公司
13、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二、国有参股(共4家)
1、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占20%)
2、南京三乐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占48%)
3、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占49%)
4、南京玄武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