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徐政发[2005]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量化目标
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611人以内,其中工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煤矿死亡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一)各县(市)、区工作目标
1、由本级政府负责安全监管的单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
2、各县(市)、贾汪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本行政区域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含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除外)。
3、不发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二)市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工作目标
1、负责安全监管的单位因工死亡和重伤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
2、负责安全监管的单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
3、负责安全监管的单位不发生应负主要责任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
4、不发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二、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一是层层分解落实指标。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三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加快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支持和鼓励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建立正常的安全投入机制。
六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继续开展乡镇(街道)安全达标活动,扩大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
七是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安全科技创新,增强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八是加强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附件:1、各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抵押金数额(略)
2、各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略)
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