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价房字[2000]044号
西宁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西宁立安物(2000)0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青海省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西宁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盐庄住宅小区、六一桥、黄沙路、滨河路综合商住楼的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并对所提供的成本资料进行审核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
1、盐庄住宅小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30元;
2、六一桥、黄河路、滨河路商住综合楼: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25元,非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0元。
二、供暖热(水)收费
1、盐庄住宅小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扣减公用分摊面积,下同)2.8元;
2、六一桥商住综合楼:住宅每月每平方米2.8元,商业用房2.95元。
3、供热水:理发、浴池、居民住宅每吨6元。
三、停车收费(见下表)
标准 备注 标准 备注
轮车购月票20元/辆
四、公众代办性服务和特约服务收费以及收费后提供的管理服务等,依据青价房字(1997)第1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服务内容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点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你公司接此批复后,速来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购领交费登记册。本批复核定的收费标准自办理《收费许可证》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