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廊价经费函字[2003]19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规划技术服务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和你局新景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一年来试运行情况,经研究,批复规划技术服务正式收费标准如下:
一、营业性用房或设施按1.8元/平方米收取;工业厂房按1.4元/平方米收取;住宅及其他建筑按0.8元/平方米收取;铁路、道路、工程管线及其他难以用面积计算的建构筑物按核定的工程投资总额1‰收取。
二、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三、请通知新景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凭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