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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开办预付费业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5 生效日期: 2000-05-17
发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吉省价房涉字[2000]25号
中国联通吉林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办预付费业务的申请》(联通吉经字(2000)17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预付费业务用户仅限省内漫游使用,只能开通基本通话业务,不得开办来电显示、呼叫转移等增值业务及省际漫游、国际长话业务。
  二、你公司预付费业务的基本通话费标准:
  拨本地电话及接听电话:每分钟0.36元;
  拨打省内长途及省际长途收取规定的长途话费。
  三、本收费标准自2000年5月17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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