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延长青云里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2 生效日期: 2003-02-12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秦价经费字[2003]39号
  秦皇岛港建物业管理处:
  你处《关于青云里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延长试行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该小区制约物业收费顺利执行的客观因素一直存在,物业管理费征收困难,难以测算正式收费标准,我局同意延长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仍按市物价局秦价经费字(2000)第208号文件规定标准试行,试行期延长至2003年12月31日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