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府办[2004]13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夯实社区管理和服务基础,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基层电子政务建设,现将市计委(信息办)、体改办联合制订的《关于加快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
为适应社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夯实社区管理和服务基础,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根据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以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提高社区民主自治水平为出发点,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整合社区信息资源为手段,坚持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从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出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使我市社区信息化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到2004年底,基本建成社区基础网络平台,制定社区信息化有关标准、规范,完成社区公共数据库、社区管理与服务集成门户和街道、社区内部管理系统,以及重点部门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开发;在平江、金阊、沧浪三个城区开展社区信息化试点。
到2005年底,总结推广试点成果,完成主要部门社区业务系统的开发和运行。
到2008年底,全面完成社区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范围延伸到居民生活的主要方面。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社区基础网络。完成联接市区所有社区(居委会)的ADSL专网建设,市政务网与社区网网络、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
(二)制定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主题词、代码、数据元和文件格式规范,公共数据库字典、接口标准,社区管理与服务系统主要应用模块定义及描述。
(三)开发市、区两级社区公共数据库。市公共数据库主要采集、加工、整理和存储来自市有关部门、区、街道、社区的基本信息和数据,提供给市有关部门、区、街道、社区共享。区公共数据库与市公共数据库同步,接收和存储来自市公共数据库的共享数据,采集、加工、整理和存储本区其它相关信息和数据,提供给所辖街道、社区共享。
(四)开发部门社区管理与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结合本部门与社区管理、社区公共服务有关业务,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开发社区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五)开发社区管理与服务集成门户和社区内部管理系统。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苏州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由市信息办、体改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市计委(信息办)、体改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公用局、城管局、卫生局、计生委、残联等部门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以及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信息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工作分工
市信息办: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总体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市级社区公共数据库,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参与社区系统'集成门户'的需求分析,确定主要功能模块的标准和描述;为社区网各网站开设虚拟主机,并在中国苏州(http://www.suzhou.gov.cn)门户网站上提供链接。
市体改办:会同市信息办做好项目实施的总体协调工作,协助其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市级社区公共数据库。
市各有关部门: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本部门社区管理与服务业务系统;建立本部门与社区有关业务数据库;参与定义并开发社区标准版'集成门户'。
各区: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本区公共数据库;开发与社区有关的内部管理与服务系统;组织社区系统'集成门户'的需求分析,参与制定主要功能模块的标准和描述,完成'集成门户'的开发工作。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法进行,在组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际标准、国家和地方标准,借鉴兄弟省市的成果,制定我市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各区、各部门和开发商进行技术攻关,在市区选择若干街道进行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和普及应用。具体实施步骤:
(一)调研和方案制定阶段(2004年7月下旬-8月下旬):成立项目组,组织调研和需求分析,制定建设方案;
(二)系统开发阶段(2004年9月上旬-10月中旬):组织软件开发商和设备招标,组织系统开发,形成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系统调试阶段(2004年10月下旬-11月下旬):组织系统安装、测试和培训;
(四)系统试运行阶段(2004年12月):组织系统试运行,总结推广试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