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河北省省内特快专递次日限时递当日递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9 生效日期: 2002-08-01
发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经费字[2002]23号

河北省邮政局:
  你局《关于河北省省内特快专递次日限时递当日递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冀邮政[2002]7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省内特快专递次日限时递当日递业务资费标准为:次日限时递邮件起重500克,资费28元;当日递邮件起重500克,资费38元;以上两种邮件5000克以下部分,每续重500克或其零数,加收2元;5001克以上部分,每续重500克或其零数,加收1元。

  二、省内特快专递次日限时递当日递邮件须在规定时间内投递到用户,省内特快专递次日限时递投递时限为次日9点30分,省内特快专递当日递投递时限为当日20点,超出投递时限邮费退还用户。

  三、省内特快专递次日限时递当日递业务必须坚持用户自愿原则,由用户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服务收费。

  四、本批复自2002年8月1日起试行一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