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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防御1号台风珍珠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7 生效日期: 2006-05-17
发布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号强台风(珍珠)已临近东南沿海,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4级,现正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朝东北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广东沿海靠近,并可能于5月17日傍晚到18日早晨在这一带沿海登陆,登陆后很有可能给我省带来大风和强降雨。为做好当前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把防台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这次台风来得早、影响范围广、强度大并带来强降水和大风,易发生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和沿海大风大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防台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一切力量做好防台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清查做好雨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2006]4号)和我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6]52)精神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校舍、房屋采取防风、防汛措施,做到预案、技术、物资、人员四落实;立即停止使用有严重隐患、急需改造的危险校舍,在当地政府和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把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或采取停课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三、加强因强降雨引起小流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沿海、沿江地区以及山区的学校更要注意防范台风引起的大雨大风可能造成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易进水的学校要做好各项防水准备工作,妥善转移教学仪器设备。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普及防御台风的知识,增强教师和学生防御台风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方法。
  五、在台风影响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值班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和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处理和上报。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历次防台抗台的经验,进一步落实防台责任制和防台预案,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防御工作。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
200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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