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0 生效日期: 2006-04-10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文号: 内财农[2006]237号

各盟市财政局、农牧业局:
  为了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是自治区为推动畜牧业发展,加快牲畜品种改良步伐,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畜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一项重大措施。为加强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本级财政
  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的范围仅限于通过农业部门审定的特、一级乳用、肉用种公牛的精液和经过自治区种畜鉴定员鉴定的特、一级种公羊。

  第三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的对象是项目区饲养奶牛、肉牛、肉羊的农牧户,重点支持农牧民兴办的养殖场(小区)和家庭牧场,其中,奶牛养殖户的奶牛必须为荷斯坦奶牛。

  第四条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政策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牧户公开、农牧民直接受益、合同制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自治区财政部门和农牧业部门要在自治区级新闻媒介上公布受补贴的盟(市)和旗(县);盟(市)相关部门要在盟市新闻媒体上公布受补贴的旗(县)、苏木(乡);旗(县)相关部门要公布受补贴的苏木(乡)、嘎查(村)和受益户,以加强社会监督。

  第五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标准为:每支奶牛冷冻精液补贴15元,每支肉牛冷冻精液补贴5元,每只肉用种公羊补贴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

  第六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供种单位补贴到农牧户。经确定的供种单位应与项目区农牧业主管部门签订供种合同,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冷冻精液和专用良种。

  第七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实行报账和集中支付制管理。县级财政部门依据经同级农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的供种合同、供种票据等,及时向供种单位核拨资金。

  第八条 自治区农牧业厅和财政厅组建项目技术专家组,公布良种种公牛、种公羊品种及其相关的性能指标和技术指标,并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供种单位。确定的供种单位在两年内有效,逾期应重新组织招标确定。原则上每个旗县确定2个以上供种单位。

  第九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项目由自治区财政厅和农牧业厅共同组织实施,并指导盟(市)、旗(县)财政部门和农牧业部门组织落实。各级财政部门和农牧业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农牧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负责奶牛、肉牛冷冻精液和肉用种羊生产、供应的协调和质量监督、登记、公示等。

  第十条 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区冷冻精液和种公羊市场的管理,防止供种单位哄抬价格和假冒伪劣冷冻精液、不合格畜种损害农牧民利益。供种单位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不兑现优惠政策或有其他损害农牧民利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供种资格。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项目旗县为项目管理单位,可按项目资金的3%提取管理费,其他各级部门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项目区的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建立冷冻精液和种公羊发放数据库,建立发放登记册,并附有养殖户签名。

  第十三条 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农牧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畜牧业良种补贴项目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自治区财政部门和农牧业部门将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各盟市的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各盟市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自治区财政厅和农牧业厅负责解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