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03]3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动员在江苏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民工就地学习务工休假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民工的管理工作,要采取妥善措施安排好他们在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劝导他们就地学习务工休假,严防返乡或外出旅游途中受到“非典”感染,引发疫情蔓延。请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坚决贯彻执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动员在江苏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民工就地学习务工休假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保护在江苏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返乡或外出旅游途中受到“非典”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现就动员在江苏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民工近期内就地学习务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大中专院校要认真做好外省籍在我省就读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情况,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的作用,依靠教师和学生干部做好广大学生的思想工作,要求学生在校学习和休假,对准备离校的学生要进行劝阻。要采取切实果断的措施,严格禁止外地亲友来校探访,以保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稳定。省教育厅和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二、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用工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保护外地在我省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责任,要求他们留在原地安心工作和生活,对准备返乡的民工要做好劝阻工作。对因工作需要从外省(区、市)出差返回的民工,用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他们就近进行体检,主动将详细情况向当地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并安排接受医学观察两周,不要外出。严格禁止外地亲友来苏探访,以严防输入性病例的发生和扩散、传播。各用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民工的管理和检查,一旦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必须及时就地采取相应措施,不得推回原籍,更不得大范围疏散民工。对已回原籍的民工,各用工单位要做好思想工作,要求他们近期内不要返回江苏。
三、各级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对从事与“非典”病例发生地区有关的旅客运输,擅自改变营运路线或私自组织“非典”病例发生地区学生及民工返乡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以上通知,请立即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