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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部分药品注册申请须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7 生效日期: 2005-11-07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药注[2005]6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我局对上海市新药注册申请须知等7项申请事项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各单位可以登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hfda.gov.cn)查询。
  新修订的上海市新药注册申请须知等7项申请事项包括:
  1、上海市新药注册申请须知
  2、上海市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注册申请须知
  3、上海市药品补充申请的申请须知
  4、上海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申请须知
  5、上海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补充申请须知
  6、上海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再注册申请须知
  7、中药品种保护申请须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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