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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3 生效日期: 2004-03-03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4]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今年2月份以来,我市已发生多起学生麻疹及水痘群体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点状暴发或局部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经调查,这些病例大部分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儿童,多数人未接受过规范、完整的免疫接种。
  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一旦有病例发生,很容易在周围人群中迅速传播蔓延。当前是麻疹、流感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如不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将给全市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食物中毒事件也可能增多。为进一步加强麻疹、流感等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现有的非典防控网络,组织、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基层单位和社区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食物中毒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要在近期内开展一轮以外来人口聚集地和外口学校为重点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要认真依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传染病执法检查和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检查重点是疫情报告工作执行情况和单位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查处,责成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的集体食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应急处置爆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包括应急队伍培训,疫苗、丙种球蛋白、检测试剂应急储备,一旦发现疫情,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学生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食物中毒预防工作,加大学校卫生的检查督导力度,与卫生部门紧密配合,在近期内开展一次学校卫生大检查工作,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学校,要坚决予以关闭;对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或近期内发生过传染病局部流行、食物中毒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必要时应停学整顿。
  各级各类学校应强化和坚持学生入校前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儿童免疫接种、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病人及其接触者隔离等工作,落实学生晨检、环境消毒等措施,积极改善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四、各级工商、贸易、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加大对出售贩卖过期、变质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从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不让过期、变质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端上百姓的餐桌。

  五、各级公安、劳动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尽可能提供外来流动人口的有关资料,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外来儿童的免疫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

  六、各街道、居委会、镇村和住宅小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摸清区域内外来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特别是外来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情况,尽快报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督促未接受过规范、完整的免疫接种的外来流动儿童主动接受免疫接种。

  七、各区、各单位和有关媒体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要在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中突出免疫接种保护儿童健康的宣传主题,让群众理解预防接种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接受免疫预防。
200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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