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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0 生效日期: 2004-11-10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发[2004]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电[2004]53号)文件精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协商会议成员单位将于11月15日前对各省(区、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为了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明电《关于认真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检查工作的通知》[2004]42号)转发你们,望接文后,按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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