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原莆田-福清等三条行政区域界线更名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5 生效日期: 2003-12-25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文[2003]39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原莆田一福清等三条行政区域界线更名的请示》(莆政(2003)24号)和《关于原莆田一福清等三条行政区域界线更名的补充请示》(莆政(2003)65号)悉。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莆田一福清线更名为涵江一福清线;莆田一永泰线更名为涵江一永泰线;莆田一仙游线以仙游一城厢一涵江三交点为分界点分成两条界线,南段(长84?568公里)更名为城厢一仙游线,北段(长27?618公里)更名为涵江一仙游线。
  请你市按照勘界工作有关规定,对变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勘定,或对原勘界成果及其档案材料进行修改,并将勘定或修改后的成果资料报省民政厅备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