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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福利机构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30 生效日期: 2005-06-30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沪民福发[2005]17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
  根据市气象台最近发布的红色高温警报,本市已进入夏天高温酷暑季节,为确保本市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中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就夏季防暑降温、防火防汛防雷、饮食卫生预防消化道疾病、加强值班制度等方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救助管理站的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到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检查防暑降温、防火防汛防雷、饮食卫生预防消化道疾病、加强值班制度等方面日常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通过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要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有关人员,集中进行一次防暑降温、防火防汛防雷、烹饪和饮食卫生预防消化道疾病知识的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专题板报宣传,使上述机构中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熟悉、了解防暑降温、防火防汛防雷和夏季饮食卫生等方面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
  三、要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对防暑降温设施设备作一次全面的检查和保养,排除隐患,确保设施设备投入正常运作使用。
  四、要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进行一次室内外环境和食堂卫生的清扫,同时实施灭蚊灭蝇灭蟑螂的行动,配置必要的杀虫用品和防护用品,确保机构环境清洁和人员身体健康。
  五、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在防暑降温和预防疾病工作中发现有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按程序逐级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局社会福利处。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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