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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继续规范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1 生效日期: 2003-04-11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2003]92号

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你办《关于继续执行〈湖北省关于规范全省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的请示》(鄂农机监[2003]16号)悉。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收费经过一年的试行,对促进我省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节支和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总结试行收费情况的基础上,经重新审核,同意你办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收费仍按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房服[2002]9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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