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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园林局关于绿色襄樊工程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07 生效日期: 2003-03-07
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樊政发[20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园林局《关于绿色襄樊工程计划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七日

关于绿色襄樊工程计划的实施意见
  (市园林局2003年3月3日)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环境建设成为新世纪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城市园林化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实施绿色襄樊工程计划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决策,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市园林化建设,为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今年是绿色襄樊工程计划的起步年,为保证工程按计划实施,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实施绿色襄樊工程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利用我市三面环山、二水缠绕,山水资源优越、气候条件适宜、植物资源丰富的自然条件,超常规地建设布局合理、植物多样、绿树成林、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其基本原则为:
  1、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建成区和规划区为重点,分别在市民可达、可见、可游的公共绿地、广场、道路、风景林地、滨江滨水、居民区植树造林,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同时在城市外围利用山地、水库和田园建设环境绿化隔离带和风景带,形成城郊一体的绿化体系。
  2、坚持生态优先,植物多样性的原则。树立城市大园林观,城乡一体,植树造林,以乔灌木为主,增大乡土树种的种植比例。注重花灌乔木合理配置,常绿与落叶并举,速、缓生兼顾,林相季相变化搭配,平面与立体结合,栽管并重,种养同步。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据自然山水优势和冬冷夏热的气候特点,适地适树,突出山成林、湖成环、滩成带、路成线、点成景的绿化特色,形成绿不断线、景不断链的生态网络体系。突出园林绿化的审美性、文化性、服务性的特点,突出人本主义理念,力求做到“新、大、精、美”合谐统一。
  4、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市委、市政府引导,专群结合,全民参与,明确任务、责任和利益,谁分管谁负责,谁建设谁受益。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作用,形成社会大绿化格局。
  5、坚持兴绿与致富并举的原则。在讲求生态效益的基础上,绿地的类型力求多样性,切实达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实现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赢”的目标。

  二、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绿色襄樊工程的总体目标是:经过3至5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奋斗,努力建成城市绿树成景,郊区森林成片,干道树木相连,滨河绿林成带,城市绿树环抱的绿化新格局,向世人展示一座绿满城廓、花团锦簇的生态园林城市形象,突显山青、水碧、花香的城市特色。绿色行动计划的具体指标是:2003年至2007年市区建成区植树90万株,绿地建设总面积300万平方米。城郊植树150万株。到2010年,城市绿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人均占有公共绿地14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以上。
  (二)绿色襄樊工程主要任务
  1、加强绿色襄樊规划编制工作。依据《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襄樊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绿色襄樊工程计划的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园林、交通、林业等部门在城区规划范围内严格划定绿化造林用地,按照中心+环状+放射的发展格局,编制城市出入口景观林荫带、城市北部生态防护林体系、城市水系水土保持林和滨水景观带体系、城市外环绿色屏障防护体系等体系规划,制定各区域技术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负责制定当地的绿色工程计划大纲。
  2、提升城区专业绿化水平。城市新建道路要在规划中预留出足够的分车绿化带、行道树、街头游园等绿化用地,建设与道路配套的绿化系统,主次干道的绿地率分别超过30%和15%。对尚未绿化的道路,种植行道树或采取其它措施进行绿化。对城市现有的园林景观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合理更新,提档升级。在城市中心区新建一批城市公共绿地街头游园,在三个开发区和襄阳区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广场或区级公园。对已规划控制的城市公园和公共绿地进行绿化美化,包括万山公园、岘首山公园、邓城遗址公园等。
  3、深入开展市区庭园绿化工作。落实庭园绿地率指标,使现有庭园绿化建设提档升级,实现全市70%以上单位的绿地率指标达标,50%以上的单位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依法行政,强化绿线管理。各类小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旧城改造绿地率不得低于20%,新区绿地率不低于30%。强制建设卫生防护林带。城市江、河、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宽度一般不少于30米,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下风方向应建设宽度不少于50-100米的卫生防护林,有污染物的工厂应建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4、完善城市公共湿地和风景林地的保护建设。建设长丰洲、老龙洲和鱼梁洲湿地,发挥湿地改善环境和小气候的“肺功能”作用。保护完善现有风景林地,建设好隆中风景区、鹿门寺国家森林公园、张公祠国家森林公园、普陀堰风景区、连山风景区、黄家湾风景园等城市近郊风景区。
  5、建设城市外围绿色屏障体系。沿邓城大道二侧建设城市外围的生态防护林带,阻止北部风沙对市区的侵扰;沿城市公路出入口建设8条20-100米的公路林荫景观带,沿城市铁路出入口建设3条10-40米的铁路林荫景观带;沿汉江唐白河和小清河在市区堤外滩涂和堤内外禁脚地建设6条滨水园林景观带,丰富临水景观,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水源。
  6、建设绿化苗木繁育、驯化供应基地。按照植物多样性、适地适树、乡土树种为主的原则,编制苗木繁育驯化和引种规划;配合市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分别在樊城区、襄阳区、襄城区发展苗木基地470公顷,培育乔木、灌木等多种苗木花卉。
  (三)2003年市区园林绿化任务
  一是抓好城市出入口的景观林荫带建设。重点抓好襄谷路、襄南路、襄荆路、樊丹路、樊苑路、樊新路、316国道等7条城市出入口道路的绿化建设,在道路边建设景观林,因地制宜建设沿路防护林带,改善城市出入口景观。二是建设好城市的滨水景观。在巩固护城河、汉江滨水景观的同时,重点抓好小清河、大吕沟、唐白河的滨水景观建设,根据规划方案营造滨水防护林带,并在重点地段建设游园等景点。三是完成道路绿化改造建设任务。重点抓好邓城大道防护林的景观建设,新建振华路、松鹤西路、解放东路、南内环路道路绿化工作,对西街、南街、胜利街、环城路、檀溪路、中原路、大庆东路、三元路的道路绿化进行改造。四是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方案。完成绿色襄樊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完成万山公园、岘山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五是营造城市防护林体系。引导近郊农村种植防护林3916亩,33.77万株,控制郊区尘埃和北部风沙对城市的侵袭。其中,襄城区4万株、樊城区9.5万株、高新区0.41万株、汽车产业开发区10.86万株、鱼梁洲旅游开发区3万株、襄阳区6万株。六是在城市规划区重点建设3处成片林(城市小森林),增大城市绿量,最大程度的发挥绿化对改善城市环境的作用。2003年市区园林绿化具体分配任务附后。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程建设。绿色襄樊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历时时间长,任务重。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绿色襄樊工程建设指挥部,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工程指挥部由市委书记阮成发同志任政委,市长付明珠同志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杨祥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成霖,副市长陈鼎益、王芳玉同志任副指挥长,陈鼎益同志主持实施绿色襄樊工程的常务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园林局,市园林局局长赵新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规划、园林、林业、水利、交通、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职能作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重点解决好项目规划、绿化用地、苗木经费等矛盾和问题。各城区、开发区、襄樊铁路分局和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及各部队、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绿色襄樊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各辖区的绿化工作。市政府每年将当年绿色襄樊工程计划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底由绿色襄樊工程指挥部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
  (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民参与。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襄樊工程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绿化意识,发动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经常性参与绿化建设。大力提倡开展校庆、参军、生日、结婚、离休、退休等纪念林或纪念树活动,开展义务认养、捐资命名等多种形式的建绿活动,在全市形成“我为绿色襄樊做贡献”的市风。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活动,促使庭院绿化提档升级,确保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30%。同时,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和绿化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促进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对城市规划中控制的绿地,坚持用地性质不变;对城区新、改、扩建工程必须坚决落实国家标准,控制好绿化用地,凡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审批。社会各单位庭院内有成片林和绿地的,原则上不准用于开发建设。妥善处理好城区树、线、管的矛盾,珍惜植物景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城市中的现有树木、绿地。加强园林、林业执法力度,对擅自占用绿地、砍伐树木和损坏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科学种养,突出地方特色。在绿地规划建设中,要积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设计思想,有时代特色,有浓郁的襄樊地域风格。把风景林、生态林与经济林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的统一。积极推行植物多样性,要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培育数量充足的优良种苗,满足植树造林的需要。加强绿化管理,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大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运用。建立健全绿化管理责任制,做到包栽包活,提高苗木成活率。要加大适宜绿色襄樊工程的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更新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在职人员的知识结构,以适应绿色襄樊工程的发展需要。  (五)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实施步伐。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市绿化用地。在国有土地上建公共绿地,土地采取政府划拨方式提供。对建成区内批租3年仍闲置的土地收回所有权,限期进行绿化;对城区环境整治和城区违章建筑及产业结构调整后腾出的土地尽可能用于绿化。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二是引导农民发展绿色产业。城市规划区周边建设绿化防护带的,其用地所涉及的耕地,可视作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用地,不作为耕地减少考核。三是加大城市绿化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多元化投资渠道。每年市财政安排绿色襄樊工程的专项资金,用于保目标、保维护管理,纳入全市基本建设投入范围。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集体和个人投资建绿,在适宜建设商品林的地段鼓励提倡以产业化和市场机制的办法建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绿带的建设规模。四是认真落实林业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承包荒山、荒坡、荒滩植树造林,鼓励农民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在城市规划区内,凡按绿色襄樊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由农民出资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的树木,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管理和养护由个人承担,政府给予种苗补偿,市财政每株发放1至2元的专项补助(速生树和经济林每株按1元、长青树按2元给予补助,补助办法另定)。五是建立奖励机制。市政府建立绿色襄樊工程专项奖励制度,对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评选“绿色使者”,授予“绿色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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