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2]67号
荆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荆州博物馆门票价格的请示》(荆价房服[2002]83号)悉。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2255号)有关规定,并参照外省同类价格水平,经研究,同意调整荆州博物馆门票价格,现批复如下:
二、以上票价对学生、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及团体应实行优惠。
三、请接此批复后,通知收费单位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监审证》变更手续,日常价格管理工作由你局负责。
四、以上票价自二○○二年八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