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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乙型脑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8 生效日期: 2005-07-0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5]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主要是通过蚊虫叮咬传播,患者主要是农村10岁以下儿童。2000年以来,我区每年的乙脑发病数约200例,均居全国前10位。特别是2005年1月至6月,全区14个市、60个县(市、区)共报告乙脑病例271例,其中死亡14例,发病和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了116%、113%。靖西、藤县、天等、都安、合浦、钟山、巴马、那坡、田东、博白、桂平等县(市)乙脑疫情较严重。发生上述较大范围乙脑疫情的主要原因:一是2005年上半年我区天气炎热、雨水偏多,适宜蚊虫孳生繁殖,部分地区蚊虫密度高;二是一些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乙脑疫情重视不够,预防措施不到位,忽视了贫困、边远地区的儿童接种乙脑疫苗的工作。三是一些县(市、区)长期以来没有解决购置乙脑疫苗的专项经费,加之部分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无钱接种疫苗,造成疫苗接种率低,容易感染人群增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乙脑预防控制工作,遏制疫情上升势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乙脑疫苗购置专项经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高对预防控制乙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拨出专款购置乙脑疫苗,解决适龄儿童接种疫苗问题,提高疫苗的接种率。

  二、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乙脑预防治疗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立即组织工作队派驻疫区的乡(镇)、村、屯,督促和指导当地开展乙脑预防治疗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治疗措施,及时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脑疫苗,提高儿童的身体免疫力,减少儿童的患病率和死亡率。

  三、搞好环境卫生。铲除蚊虫孳生地
  各地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近期遭受洪涝灾害的地区,要把灾后预防疾病与预防乙脑工作结合起来,及时组织力量清除垃圾、淤泥;抓好消毒、杀菌、灭蚊工作,铲除蚊虫孳生地,切断乙脑的传播源,控制乙脑的发生与流行。

  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预防乙脑的相关知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预防乙脑的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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