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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05 生效日期: 2002-08-05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发[2002]22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委、办、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森林多功能需求日益迫切,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根据国家、省宏观林业形势,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的实际,现就加快我市林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快林业发展步伐
  经过多年发展,我市林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森林总量不足,森林覆盖率低的状况依然存在,林分质量差,人均资源少,与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提升我市对外开放形象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市民对优美人居环境、农民对高效林业产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当前林业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大型城市的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为林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要站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增强竞争力出发,全面加快林业建设步伐,为我市率先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加快我市林业发展总的思路是:以无锡市城乡一体现代林业发展战略为目标,以增加资源总量,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绿色通道、太湖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及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为重点,加大建设投入,加快发展速度,为把我市建成具有现代化气息、山青水秀特色的湖滨城市作出新贡献。
  主要发展目标是:“十五”期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6万亩,有林地面积达到115.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现在全国16.5%的平均水平,林业产值年增加8%以上。全市城市绿地每年增加320公顷,总面积达到5100公顷,公共绿地每年增加150公顷,面积达到1500公顷,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人,市区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37%。

  二、生态优先,城乡一体,切实抓好五项重点工程
  (一)绿色通道和村镇绿化工程。“十五”期间要完成沪宁、锡澄、锡宜、宁杭、沿江高速公路,沪宁、新长铁路,312、104国道以及苏锡路、锡沙路、锡澄路、锡宜路无锡段两侧林带建设;完成梁溪河、古运河、新运河、锡澄运河、望虞河、白屈港、烧香港、殷村港、直湖港、钟张运河两侧林带建设。高速公路、国道、铁道两侧绿化宽度不少于50米,省道两侧宽度不少于30米,市、县级交通干道两侧20-30米,县乡级道路两侧各10米,流域性河道两侧不少于50米,区域性河道两侧不少于20米。绿色通道造林总面积6万亩。
  镇村绿化重点是提高绿化总量,营造绿色家园,提升城镇绿化水平。要把绿化工作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大力营造城郊和镇周边多功能生态林、环城镇林带,建成一批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型城镇。各市(县)、区每年都要有15%的乡镇,20%的行政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0%的水平,力争到2005年,全市村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8%以上。
  (二)太湖生态防护林工程。“十五”期间完成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两侧各50米的林带建设,建设面积1.06万亩,完成86.2公里太湖大堤内侧50米的护岸林带建设,建设面积5000亩,在宜兴市湖边至湖滨公路地区,滨湖区湖边向内2公里平原区范围内建设8.5万亩高标准农田林网。结合五里湖、梅梁湖整治,完成沿湖地区以湿地为主的生态工程建设,包括长广溪湿地生态、西太湖湿地生态等省、市级大型生态工程。以环太湖大道规划建设为契机,积极规划并启动环太湖大道两侧林带,以及沿湖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三)造林富民工程。丘陵岗地退耕还林工程。我市目前有低产坡岗地约12万亩,“十五”期间要在坡度15度以下的山坡地大力营造生态林、商品林、经济林,土壤贫瘠的低丘岗地实行封山育林,促进自然更新。到2005年,封山育林5万亩,人工造林5万亩,合计新增林地10万亩。林木种苗工程。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各类花卉苗木基地。至2005年,全市花卉苗木基地每年新增1万亩,累计达到5万亩。重点抓好苏南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宜兴林场、江阴新桥及其他市(县)、区级苗圃基地建设,鼓励各种经济成份兴办各类绿化工程公司,做到苗木生产、园林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积极筹建各类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并建立配套的花卉苗木信息网络。经济林建设。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各类土地资源,积极鼓励各类经济成份投资发展意杨速丰林、竹木用材林,以及桃、葡萄、茶叶、桑树、中药材等重点经济作物,至2005年新增经济林面积5万亩。
  (四)森林资源保护及利用工程。在继续加大护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林地规范管理及林木高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太湖、湖、长江等大流域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启动扬子鳄放归自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以及野生银缕梅、兰花群落等物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工程。切实加快无锡惠山、江阴要塞以及宜兴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依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景观资源,依托我市太湖风景旅游优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同时要加快发展我市木材加工企业,木材流通市场建设,强化木材加工、流通的行业管理。
  (五)城市绿化工程。“十五”期间重点实施一个环城公园(解放环路)及环城河公园,二条绿色风光带(新老运河风光带和蠡湖、梅梁湖环湖风光带),三块湿地公园(长广溪、梁溪河、梁塘河),五条绿色走廊(太湖大道、通江大道、隐秀路、高浪路、青祁路),八平方公里的惠山森林公园。城市绿化广场建设实施项目有:太湖广场(二期)、火车站广场、胜利门广场、东林广场、园通路广场、湖滨宝界广场、锡惠广场、五爱广场、河埒文化广场、朝阳广场及锡山区、惠山区各一个绿化广场。城市中心区增绿项目有:江尖公园、环城公园,人民路、学前街、中山路增绿,蓉湖大桥绿地、红星桥新运河与梁溪河交叉口绿地等。
  “十五”期间城乡居住区建设要保证绿地率到位,其中城市新建区绿地率30%,老城区改造项目25%,高层住宅区达到40%,现有的老村改造中,要继续开展拆违、拆临、透绿建绿,对现有绿地进行完善;新建工业园要按照国家所要求的绿化标准进行建设;老单位改、扩建中要把绿化建设列入工程预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我市林业发展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之中,使林业规划落到山头地块,组织各部门、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要强化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重点绿化工程领导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要切实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森林防火、生态林管护、林业科技推广等公益事业落到实处。
  (二)机制创新,调动全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对于政府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规划内的用地原则上采取由政府征用或长期租用的办法解决。对于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花卉苗木、经济林等造林用地,本着“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民发展商品经济林,同时本着农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采用承包、租赁、转让等灵活的经营机制,鼓励农民适度规模开发。要加快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林业定权发证工作,严格保护林权拥有者的财产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稳定林地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和经营权。鼓励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以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等形式参与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促进资金、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要以林业产权制度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推进国有林业场圃的改革。
  (三)加大投入,为我市林业发展增添活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公益林建设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纳入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财政要给予重点扶持;地方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财政支农、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林业建设。
  大力提倡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资投资林业。对于“三资”投资林业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锡委发[2002]1号《关于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意见》有关政策条款办理,享受忧惠政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规划、调整土地,做好信息和技术服务工作。在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林产品加工、流通、旅游等项目。
  (四)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产业竞争力。一要稳定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按照中央、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工作,做到推广机构不撤、经费渠道正常,技术人员稳定,确保有一支精干高效的科技工作队伍活跃在我市林业生产第一线。二要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大力引进科技拔尖人才和先进适用技术,兴办科技型林业企业,促进成果转化。三要围绕国家、省重点林业工程,加快实施林业知识、品种、技术三项工程,重点加强引进珍稀树种、开发乡土树种;加强林木良种繁育、松材线虫病防治、意杨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预防与控制等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四要大力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辐射面广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园区,力争用1-2年时间,培育1-2个设施林业、生态林业、创汇林业的先导科技园区。五要鼓励林业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林业产业化经营。创办、领办、联办林业经营企业的,可以按照锡委发[2002]1号《关于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意见》第22、23条款规定执行,充分调动林业科技人员参与林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三年内原单位待遇不变,适当减免企业所得税和技术转让营业税。
  (五)完善制度,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的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将实施造林质量行政责任、破坏森林资源责任、林业建设资金使用责任三项追究制度,逐步建立以资金使用为重点、质量保证为核心、资源保护为关键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对林业重点项目的稽查。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关项目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约束,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林地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植被恢复制度。进一步落实护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以重点火险区为重点,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遏制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的蔓延。

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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