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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经济区质量立区名牌兴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5 生效日期: 2006-01-05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文号: 并经管发[2006]1号

区属各单位: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立区名牌兴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五日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立区名牌兴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全区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营造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抓管理、创名牌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区企业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构建省会城市特色产业体系的意见》,特制定我区“质量立区、名牌兴企”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战略问题,质量水平决定一个企业或区域的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和发展前景。名牌产品是行业的产品质量、技术创新、管理水平、市场占有、企业信誉和企业形象的综合体现,同时又代表一个地区的市场竞争力的高低。只有拥有一批有实力、有市场开拓能力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知名品牌,才会以根本上增强我区的发展后劲。通过开展“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将促进我区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对实现我区高速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指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为手段,充分发挥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经济实力雄厚、人才、技术比较集中;企业技术装备、各项管理基础好等优势,紧紧围绕经济区高速发展的总体目标,大力开展“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全面提高全区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任务目标
  (一)一期目标(~2007年)
  到2007年,通过广泛深入开展“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使全区企业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企业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具体目标是:
  1、在全区杜绝任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基本消灭无标生产现象;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3%;生产企业基本上有保证产品质量的计量和检测手段;属于国家强制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全部要取的相关证件;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0%以上;积极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50%的企业取的GB/T1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全区争创国家级名牌产品1-2个;省名牌产品3个;省AAA级质量信誉等级企业5个;AA级质量信誉等级企业10个;A级质量信誉等级企业15个。
  (二)二期目标(~2010年)
  彻底消灭无标生产,全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明显提高,采标率达8-10%;主要工业产品6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85%的企业通过GB/T1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包括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产品等级品率、质量损失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创全国名牌产品2-3个;省名牌产品5个;省AAA级质量信誉等级企业10个以上;AA级质量信誉等级企业15以上,A级企业20个以上。
  经过5年的努力,争取培育出一批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品牌知名度、质量档次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

  四、工作重点
  1、树立名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
  争创名牌产品的主体是企业,质量是基础。各企业一定要增强名牌意识,充分认识争创名牌产品对开拓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重大意义。强化市场观念,把市场定位、市场巩固、市场开拓等市场营销战略与实施名牌战略结合起来,把创名牌产品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创名牌工作,带动企业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人员素质、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提高。
  2、树立诚信观念,营造信用机制
  树立“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生产经营理念,是实施名牌战略的思想基础。企业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同时,要逐步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信用决定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决定着企业生命力的盛衰,直接反映企业经营者素质的高低。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式下,企业要加强自律,努力做到“五不准”,即: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不合格的原辅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国家命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没有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未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准生产销售;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伪造商标、假冒名牌。企业要自觉依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严格进行出厂检验;建立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零缺陷”、“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打击和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是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施“质量立区、名牌兴企”的重要举措。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进行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支持、纵容、包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也要严肃处理。企业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坚决同假冒伪劣行为作斗争,依法对制假、售假者进行经济赔偿。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举报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各执法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执法的良好作风,为企业合法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决定成立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和名牌战略推进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彤(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郎新生(管委会主任助理)
  成 员:张二明(管委会主任助理)
  乔建伟(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郭永泽(太原市质监局经济区分局局长)
  王满全(太原市工商局经济区分局局长)
  黎成科(经济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效文(经济区环保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和名牌战略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区质监分局。
  办公室主任:郭永泽(兼)
  领导组主要负责全区“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工作的开展,及时研究在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活动和名牌战略推进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办公室主要负责“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和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日常实施工作和各项奖励政策的具体实施。
  2、加大服务力度
  在企业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您服务、助您发展”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解答;组织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和培训,及时传递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介绍、交流质量管理,打造名牌产品的成功经验;为企业建立标准查询系统和废止标准查询系统,以及所需其它服务。
  3、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质量立区、名牌兴企”工作奖励制度和考评办法。按照《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贯彻落实〈太原市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构建省会城市特色产业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每年对在“质量立区、名牌兴企”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企业、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取的国家名牌、免检和省名牌、省质量信誉等级等先进的企业给予奖励。
  4、建立企业信息档案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由质监分局负责建立我区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及特种设备等信息档案。企业要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和建立工业企业质量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并政发[2003]42号),真实、认真填报企业质量档案,质监部门要对企业信息档案进行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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