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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21 生效日期: 2004-10-2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4]18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鉴于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三项改革)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对全区三项改革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三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三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文学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刘新文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
  王其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文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良业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高枫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邬善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远新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韦艳兰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李万富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关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刘日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世光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吴代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陆瑞华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顾荣喜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建新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刘日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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