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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太原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9 生效日期: 2005-03-29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并政发[20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我市优化发展环境和率先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市政府决定:授予原春仙等10名公务员“太原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授予迎泽区老军营街道办事处等9个集体 “太原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立新功。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要向受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学习。学习他们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率先垂范的进取精神。
  当前,我市率先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要努力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早日实现建设中西部经济强市战略目标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太原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名单
  一、太原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原春仙(小店区黄陵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刘玉兰(杏花岭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牛东全(尖草坪区区长助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岳山民(晋源区义井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梁俊林(市经济委员会工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
  刘斌(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桥东派出所双塔北路社区民警)
  董吉有(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迎新街派出所红楼社区民警)
  乔志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营盘派出所并南三社区民警)
  阎爱萍(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
  曹玉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一处处长)
  二、太原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迎泽区老军营街道办事处
  万柏林区小井峪乡人民政府
  古交市东曲街道办事处
  清徐县孟封镇人民政府
  阳曲县黄寨镇人民政府
  娄烦县娄烦镇人民政府
  太原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
  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仲裁处
  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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