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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启动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5 生效日期: 2004-08-05
发布部门: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及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资[2004]018号)要求,现就上海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积极组织申报。   一、高级项目经理的申报由所属单位统一组织,不接收个人申报。
  二、组织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填写《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汇总表》,并准备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下载地址:www.ceecm.gov.cn/sio/download/023.rar)。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表一份(要贴上近期一寸照片)。
  2.相关附件一份,其中包括下列复印件(申报时请同时携带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③职称证书(如有);
  ④高级项目经理考试(培训)合格证;
  ⑤申报表中表一填写的其他个人资质证书;
  ⑥申报表中表二填写的所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含验收报告);
  ⑦若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没有明确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则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电子文档一份(以光盘介质提供),包括申报表、汇总表、申报人电子版照片(与申报表中所贴照片同版,规格:90(宽).115(高),单位为像素,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4.申报人近期一寸照片1张(与申报表中所贴照片同版,用于制作证书)。
  5.每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并在首页上注明单位、姓名、材料目录清单。附件按上述第2条中(1)~(7)的顺序,与申报表装订在一起。
  6.每个单位将本单位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情况汇总填写,并提交汇总表。
  受理机构地点:民生路1399号上海信息城5楼(近迎春路)
  可乘地铁二号线,科技馆站下
  联系人:张译文
  电话:(021)68541456-810
  传真:(021)68541485
  E-MAIL: zpzhang@shanghaiit.gov.cn,lw@siecc.org
  市信息委产业处联系人:朱宗尧
  电话:62822266-3813
  传真:62832939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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