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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委等六部门《襄樊市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5 生效日期: 2000-12-25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0]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科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教委等六部门《襄樊市全社会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襄樊市全社会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科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教委)
2000年11月18日
   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制定“十五”科技发展计划,满足国家和地方宏观决策与科技管理的需要,加快科技统计工作适应新形势的步伐,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进行“全社会(即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这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准确地获取“九五”期末我市经费和人力的总量数据和重要的结构数据,特别是政府经费的有关数据。(二)系统地掌握我市科研力量的分布状况,尤其是企业科研力量的状况,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提供基础信息。(三)完善和全面实施科技投入核算方法,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适应我市实际的科技投入核算体系,并形成常规工作制度。(四)推进全市科技统计工作体系的建设,提高科技统计队伍的工作水平。(五)为省政府提供准确可靠的我市资源数据。

  二、工作组织(一)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兴建任组长,市科委副主任熊楚谦、市统计局副局长汪爱国任副组长,市科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教委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市资源清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资源清查工作。(二)由市科委、市统计局牵头分别成立市科技部门资源清查工作专班和市统计部门资源清查工作专班,并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并组织实施调查方案,做好数据处理及编辑、调查结果发布及分析研究等具体事务。(三)各相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积极组织力量,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部门的资源清查工作任务

  三、调查范围调查范围以相应年报的现行统计范围为主体,力求与的核算范围相一致,并较好地覆盖政府经费的投入以及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统计对象包括各种类型、各种所有制的科研活动执行单位。

  四、主要调查内容(一)人力、财力资源的总量及其结构。(二)政府资助活动的资金规模及其结构。(三)各类独立科研机构及政府、高校、企业设立的非独立科研机构的现状。

  五、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及步骤为:(一)预研阶段:研、究清查中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制定全市摸底调查工作方案o(二)摸底调查及正式调查设计阶段:展开摸底调查确定常规统计以外的调查对象;确定正式调查实施方案及调查表式,并制定数据核算、汇总方案及相应的评估、核查方法。(三)正式调查准备阶段:包括布置调查前的准备、布置与逐级培训、基层单位统计台帐整理等工作。(四)正式调查实施阶段:包括基层数据采集、数据验收及核查、全市数据汇总和评估。(五)数据资料公布与编辑阶段:分批公布汇总数据结果;基本完成综合性数据资料的编辑。(六)数据库建设及数据分析利用阶段。(七)研究、改进今后科技投入的常规统计及核算制度。全市资源清查工作分摸底调查、正式清查和汇总发布三个阶段,争取明年年底全市范围工作基本结束。

  六、组织实施(一)摸底调查以科技管理部门为主,组建襄樊市资源清查科技工作专班,逐级开展政府资源调研工作,提供接受本级政府经费资助的执行单位名录。以统计部门为主,组建襄樊市资源清查统计工作专班,组织对现行科技统计范围以外的行业进行摸底调查最终形成用于正式调查的单位名录。(二)正式调查调查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结合各部门年报工作进行,调查的执行部门按照总体工作要求,将清查内容纳入本部门科技统计年报中,并制定严格的质量审核办法;对清查内容逐级培训至基层单位。市级各部门按要求向市级相应清查办公室报送关于清查内容的基础数据,参加统—汇审。县(市)区级清查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摸底调查,协调调查工作进度,组织综合汇审和上报工作,并配合上级单位实地检查与核实基层数据质量。(三)数据报送及审核验收摸底调查和正式调查中关于清查内容的数据及资料由县(市)区清查办公室审核、验收后分别上报至市清查科技和统计工作办公室。市清查工作办公室将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总体评估及基础数据抽样检查。(四)资源清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责的原则给予必要的补助。

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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