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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0 生效日期: 2003-07-10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3]32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七月十日


  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商务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03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举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将组团参加,组织参展事项由山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下简称省外经贸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计委)联合承办。
  一、第五届“高交会”宗旨
  第五届“高交会”将继续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面向国际、辐射全国。采取政府推动与商业运作相结合、成果交易与风险投资相结合、技术产权交易与资本市场相结合、落幕与不落幕相结合、成果交易与产品展示和交易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在第五届“高交会”参展中,要以我省调产成果为主线,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中心,突出高新技术成果展示,发布技术引进和招商引资项目,促进我省与国际间、与兄弟省、市间的技术交流和信息传递,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

  二、第五届“高交会”内容
  第五届“高交会”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高新技术成果交易。组织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及贸易企业以及海外中国留学生,提供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前景的最新科技成果;邀请国内外投资顾问机构、技术转让及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证券金融机构,对成果及技术项目进行筛选、评估和撮合;广招有技术需求的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和实业投资商参与交易,并力邀海外著名创业板市场及相关机构参加。同时通过各国和地区驻华商务机构、中国驻外商务机构、国内外商会等,邀请国内外客户参观和洽谈。
  (二)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示与交易。突出专业主题,进一步展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农业高新技术”四大主题的最新技术和产品,组织国内外著名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参加展示和交易。
  (三)高新技术论坛。邀请国内外著名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和知名人士,尤其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就“高新技术与资本市场、WTO与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留学生创业成功之路”等问题进行专题报告。

  三、参会对象
  参会对象分为参展与参观两类:
  (一)参展对象
  1、高新技术成果及项目提供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回国留学生,新型、适用的专利和技术拥有者。
  2、成果及项目需求者:各类型需要技术和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成果和项目需求者。
  3、项目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专业投资公司、私人投资者;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产业集团、实业投资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财团及其它金融机构。
  (二)参观对象
  政府机构、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及各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布展安排
  (一)第五届“高交会”展览总面积50200平方米,设A、B1、B2、B3、C、D、E、F1、F2及分会场共10个展馆。其中B1、B2馆为主办单位展区;D馆为国外政府代表团及省市政府展区;F2馆为高校展区;F1馆为港澳台、留学生展区;B3馆为国外交易展区。
  (二)会展由大会负责展区的设计、规划、安排布展事宜,整体设计方案事先交代表团审定。
  (三)对在专业展区、成果交易区参展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分类、评估、撮合。以行业为系列,以项目为板块,采用图、文、声、像、模型等形式布展。

  五、组织机构、职责与任务
  第五届“高交会”山西代表团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计委联合承办。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由各市(地)及省直有关部门组分团参加。各市(地)相关部门负责参展单位组织、落实、汇总上报上一级部门。鼓励省直其他部门积极组织参展、参观。山西省代表团组成人员:
  团长:宋北杉 副省长
  副团长:王洪歧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淑珍 省外经贸厅厅长
  王俊辰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廉毅敏 省科技厅副厅长
  令政策 省计委常务副主任
  郑建国 省财政厅厅长
  李刚 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秘书长:王俊辰(兼)
  副秘书长:赵世卫 省科技厅助理巡视员
  王树森 省计委高新处处长
  主要职责:统一部署“高交会”山西代表团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出席大会组委会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以及大会开幕式、招待会及高层研讨会、签约仪式等。代表团下设三个办事机构:
  (一)秘书组
  组长:李东风 省外经贸厅科技处处长
  副组长:叶频青 省外经贸厅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赵常青 省外经贸厅调研室副主任
  薛江明 省外经贸厅科技处副处长
  王长海 省外经贸厅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秘书组筹备期间设在省外经贸厅科技处。
  联络员:薛江明、赵志伟、赵富盛
  电话:4126644、4041696
  主要职责及任务:
  1、安排、组织、协调山西代表团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
  2、负责代表团在“高交会”期间主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单位的采访;负责起草新闻发布会、座谈会讲话稿,整理“高交会”动态;落实我省新闻发布会的记者;征集和刊登广告;编印山西代表团工作活动手册;收集整理代表团交易成果;起草山西代表团参会的总结报告。
  3、负责安排山西代表团与会人员在深圳的食宿、交通、通信、文印、安全等事宜,落实代表团统一赴深圳航班及购买往返机票、车票。
  4、汇总代表团全体人员名单,与大会组委会联系落实各种证件的制作、分发及大会各种文件、资料的领取。
  5、负责申报代表团经费的预决算和经费划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交易组
  组长:李强 省外经贸厅世贸组织处处长
  副组长:刘付云 省外经贸厅科技处调研员
  左金顺 省计委高新处调研员交易组筹备期间设在省外经贸厅科技处。
  联系员:张凌军、刘付云、刘沙萨
  电话:4077903、4126644
  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负责组织我省高新技术成果项目的洽谈、签约、统计和汇总项目洽谈成果,上报大会成果交易部和山西代表团。
  2、负责“高交会”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和对外发布。
  项目征集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分别负责:
  (1)省外经贸厅负责组织我省有技术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三资”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参会,并对筹备期间的技术进出口成交项目进行统计;各市(地)外经贸局(委)负责组织本市(地)上述企业参会并上报省外经贸厅。
  (2)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汇总全省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回国留学生、“863”高科技计划、重大科技攻关、火炬、星火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及专利等有关项目参展,各市(地)科委负责组织本市(地)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展并上报省科技厅。
  (3)省计委负责组织省首相关企业、项目成果及项目需求者参会;各市(地)计委负责本市(地)有关企业、项目成果及项目需求者参展并上报省计委。
  各市(地)有关部门务必于7月25目前将本市(地)参展项目、企业、人员等上报至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计委;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计委在对项目资料分类、筛选汇总后务必于8月5日前报代表团秘书组。
  3、对拟签约项目提出审定意见,安排签约顺序、谈判室、展台展位的协调管理,大会项目成交情况的统计等工作。
  4、编印参展项目目录、单行材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展组:
  组长:赵世卫 省科技厅助理巡视员
  副组长:秦太龙 省科技厅工业处处长
  李梦莲 省外经贸厅开发区处处长
  陈贵宝 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副主任会展组筹备期间设在省科技厅。
  联络员:白颖、连清旺
  电话:4043057、2023289
  主要职责及任务:
  1、负责山西展区的统一规划、制订布展方案,报代表团审定。
  2、负责征集展品,组织参展单位做好布展工作。
  3、根据我省企业申请情况及需要,负责组织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计算机、通讯、网络等专业展,充分反映山西的科技发展风貌。
  4、负责征集山西高新技术论文,安排论文报告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代表团各组及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我省参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展位的设计、布展要充分反映我省技术成就并有吸引力。项目收集要注重实效,组织有市场前景、对调整我省产业结构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参展。
  (三)第五届“高交会”将新设“历届高交会优秀成交项目奖”。请各市(地)及有关部门将历届高交会优秀成交项目于8月上旬前报代表团交易组。
  (四)会议经费。参会人员除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代表团成员和特邀人员外,其余人员费用自理。
  (五)为确保参会人员身体健康,各参展单位要由专人负责参会人员医疗防疫、配备防“非典”药品,做好高交会期间卫生防疫保障工作。各参展单位应在会前两个月给参会人员注射防乙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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