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价[2001]费字151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农林大学北区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标准的函》(闽教[2001]财2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农林大学学生公寓现有设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现核定福建省农林大学北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62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得超过7人。
本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福建省农林大学应严格遵守《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公开收费文件,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大中专学校收费专用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