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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供落实新交易规则技术测试环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01 生效日期: 2001-11-01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一、新交易规则将于200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方便会员及营业部对各自系统进行技术测试,本所主机房决定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每个交易日的16:00-18:00时提供落实新交易规则技术测试环境,其中,16:00-16:10时为集合竞价时段,16:15-18:00为连续竞价时段。 
  二、如在测试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本所电脑技术部联系,电话:021-68802309。 
  三、根据新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测试中要重点注意以下变更:1 
  .收盘价:由现价的最后一笔成交价调整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含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收盘价。 
  2.交易方式:B股交易由现行的T+0回转交易调整为T+1回转交易,交收方式不变。 
  3.申报单位:B股股票买入最小单位从现行的1000股调整为100股,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卖出零星份额。即申报买入股票或基金,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股票或基金可以申报卖出。 
  4.B股大宗交易:大宗交易不纳入指数计算,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该证券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 
  5.债券开盘价:债券(国债、企业债、可转债)、债券回购的开盘价由现行的连续竞价调整为由集合竞价产生。 
  6.单笔申报数量进行如下调整:流通股份1亿以下的股票,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20万股;流通股份1亿以上(含1亿)的股票,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 
  四、本所近将组织会员进行新交易规则的全程技术测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五、B股指定交易方式变更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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