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徐政发[20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0年7月,在我市西安南路东佣施工现场发现了徐州明清两代的西门城墙遗址,经文物考古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对丰富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推动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徐州明清西门城墙遗址公布为徐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北起淮海路口,南到建国路口,东至巨龙商厦西墒往南延伸至燕子楼小学东围墙,西至西安南路东侧路牙石。
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该地区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00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