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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发票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28 生效日期: 2004-05-28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成办发[2004]9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改革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改革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堵塞发票监管漏洞,维护我市正常的税收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现就我市发票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归并发票种类。将过去的九类四十五种发票归并为五类二十种,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活动的需要,发挥发票作为重要商事凭证和计税依据的作用。

  二、提高防伪手段。将发票的防伪措施由现行的依靠纸张油墨等原材料防伪改为利用数码技术防伪,发票的印制采用数字喷码印刷技术,全面提高防伪水平,最大限度防止出现假发票。

  三、实行有奖发票。为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协税护税的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纳税人不主动开具发票而隐瞒收入、不如实申报收入而偷逃税收的问题,选择在现金交易量较大、个人消费行为较多的行业实行即开型有奖发票。

  四、推广税控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在我市餐饮、娱乐、服务等行业逐步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以实现“控票控税”,从根本上杜绝利用“虚开”发票偷逃税款、谋取非法所得的行为。

  五、建立查询系统。通过建立门户网站和语音平台,查询人可登录市地税局门户网站或拨打声讯电话(028)12366查询发票的真假和中奖信息。查询人发现假发票或有倒卖发票行为的,可直接拨打(028)12366进行举报投诉,税务机关将为其保密,并在查实后给予奖励。

  六、实施时间安排。自2004年7月1日起,分阶段逐步落实发票改革的各项措施,力争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此次发票改革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次发票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行,维护我市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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