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价字[2001]119号
桂林市电气工程安装公司:
你司报来《农网改造工程中农民出资费用的请示》己悉。根据区物价局《关于农村电网改造中农民出资问题的通知》精神,经我局审核,现将桂林供电局直供区农网改造工程农民出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户从电表箱以下材料全部由你司供应的(包括DD476型5(20)A电表,32A漏电保护器)每户出资160元。
二、对仍使用旧电表的农户,每户减少出资76元,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减少出资24元。
三、在本通知下达以前己收农户出资款的,按本通知规定的出资标准,多退少补,你司要及时将多收的出资款退还给农户,不得挪作他用。
本通知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