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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大同市汽车交易市场提供新车购买全程服务业务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2 生效日期: 2001-07-01
发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晋价管字[2001]148号

 大同市物价局:
  大同市汽车交易市场在为用户提供购车环境的同时,还为用户提供新购车辆上路运行前有关手续的办理业务,大大节约了用户办理行车手续等的时间和费用。关于服务价格问题,现批复如下:
  一、大同汽车交易市场在为用户新购车辆上路运行前提供办理行车手续等全程服务业务时,要严格遵循用户自愿委托的原则。

  二、服务价格可在完成规定全部服务内容的前提下,按每部车辆实际销售价格的0.4%执行。

  三、主要服务内容:
  1、提供车辆技术资料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网上查询车辆的有关情况。
  3、查验车辆的有关手续及资料。
  4、现场办理牌照业务(含制证、喷字等)。
  5、现场集中办理有关税、费上缴事项。
  6、建立用户档案,提供车辆购买后的年检代理、证照补办、停放管护等延伸服务。

  四、公安、工商、税收、交通、物价等部门进驻市场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不得再向用户收费。

  五、本批复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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