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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委关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2-14 生效日期: 1995-12-14
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十政办发[1995]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体委《关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意见
  市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已于6月10日宣布启动。我市已成立了十堰市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为了切实抓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内容: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实施的一项长远的,增强人民体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宏大事业。整个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个阶段(1995--2000年)为启动阶段,为了便于社会宣传和群众操作,特借用队列“一二一”口令称“一二一启动工程”。启动阶段要坚持整体规划,滚动推进,逐步实施,具体内容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个人“一二一工程”即倡导国民每人每天参加一次健身活动。学会两种以上的健身方法,每人每天进行一次体质测定。
  (二)家庭“一二一工程”即倡导每个家庭拥有一件以上的健身器材,每季度全家有二次户外体育活动,订阅一份以上的体育健身报刊图书。
  (三)社区“一二一工程”即倡导社区提供一处健身活动场所,每年组织两次社区范围的健身活动,建立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四)学校“一二一工程”即强调学校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每年组织两次学生远足野营,学生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二、奋斗目标
  按照国家《全国健身计划纲要》“一二一启动工程”的要求,广泛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使我市的全民健身发展规模、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全市的文化、教育、体育发展水平相协调。增强全市人民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把十堰市建成体育强市。
  (一)逐步扩大体育人口。目前,我市的体育人口已占总人口的35%。通过全民健身计划的逐步实施,要使我市的体育人口每年递增1-2个百分点,到2000年全市体育人口要达到45%,到2010年要达到55%(体育人口指每人每周至少参加3次体育锻炼,每次锻炼时间在20分钟以上)。
  (二)抓好场地建设。我市的丹江口市、房县、郧县三个全国体育先进县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上有了一定突破,但与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市委、市政府已作出决定,在本世纪未,努力把我市建成体育强市。为了满足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需要,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快体育场地建设步伐,按照建设体育强市的要求,力争使我市的体育场地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增加经费投入。体育经费是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从增强干部、群众身体素质出发,努力增加体育经费。同进,提倡社会各阶层赞助体育事业,逐步扩大体育社会化程度。
  (四)增强国民体质。全市各部门及行业体协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经常地开展群众性体育生活,不断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市、县两级在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的同时,要坚持每两年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2次以上单项比赛;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坚持举办4次以上单项比赛;市、县直机关、百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各行业体协每年至少举办2次体育比赛。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条例》对体育教学、业余训练和竞赛的要求,到2000年使全市适龄学生体育达标率达到85%。通过全民健身计划的广泛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的体质,使全市达到体质合格标准的市民人数与实行国民体质测定初期相比增长6--10%,全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0岁以上。

  三、实施对象
  全民健身的实施对象,是十堰市全体市民。其中青少年儿童是实施的基础和重点,职工、农民、战士、知识分子、城镇居民是全民健身的实施主体。

  四、实施部署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采取滚动推进方式,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地逐步实施。当前,我市实施《纲要》,重点围绕第一期工程(1995年至2000年)的要求,组织启动工作。根据《纲要》的要求,我市2000年前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一二一”工程安排如下:
  (一)快速启动,重点推进。为使“一二一工程”尽快启动,在社会上形成共鸣,首要的是全市及各层次都应集中办几项群众参与多、轰动效应强、社会反响大的活动。结合常年性的群体活动开展及实行新工时制的有利条件,组织群众投身于体育健身活动中,不断增加锻炼人数,壮大锻炼者的队伍,使全民健身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二)选择试点、稳步发展。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我市将95至97年作为“一二一工程”启动的初级阶段,启动重点是组织试点。全市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和不同类型的单位作为重点启动单位,摸索经验,由易到难,从小到大。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滚动推进。同时,市体委将在市直抓好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的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抓好各方面的典型,推动“一二一工程”尽快在全市启动。
  (三)逐步普及,形成规模。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1998年将在全市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一二一工程”的实施工作,市、县、乡各级共同行动,层层落实,形成规模。2000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的调查研究,以便总结经验,更好地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工作。

  五、实施对策
  为了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一二一启动工程”在我市顺利实施,我们将逐步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管理体系。为了对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实施进行宏观领导,十堰市成立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领导委员会。各县、市区及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都要相应完成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本单位的体育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健身意识。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的宣传报道,介绍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和经验。通过宣传和推广典型,增强广大群众的健身意识,促进基层单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形成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健身活动的新局面。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纲要》实施。体育法规建设是实现群众体育经常化、制度化管理,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重要保障。从九五年起,我市将依据国家《体育法》和《纲要》,逐步出台以下各项制度。
  1、《全民健身活动与参与制度》。全市及各单位要确保全民参加体育健身锻炼的享有权。为此,应从实际出发,制订参与体育锻炼的制度,从时间上制度上落实“一二一工程”。使全市形成广泛的全民健身热潮。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省体委已制定本世纪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规划,我市将按照省体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要按照《纲要》中“根据参加锻炼人数的多少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要求,组织一定数量的、有一定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培训,保持保量地配备达到等级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群众体育(社会体育)机构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管机构,应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3、健身操、广播操制度。为了扩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市体委将把广播操和各种健身操作为市直单位经常锻炼的主要活动项目在各单位推广,要求各单位每天坚持15分钟工间操活动,并开展制度。各县、市、区也应把两操作为普及开展的重点项目,首先在城区推广,而后向各乡镇普及,并纳入群体评先的基本条件。
  4、建立评估表彰制度。全市各县、市、区要把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与开展体育创先结合起来,建立激励机制,推动“一二一启动工程”的实施。我市将制定相应的评估办法,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表彰,以利于总结经验,促进推广。
  (四)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各自目标。全民健身计划以全体国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儿童为重点,必须坚持分类指导,依托社会齐抓共管,推动全民健身工作全方位协调健康发展。
  学校体育是全民健身的基础和重点,应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开展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工作。认真抓好适龄学生《达标》工作,到本世纪末,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实施面达到95%以上。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重点,积极抓好体育尖子学生的业余体育训练,大幅度提高校级运动队的竞技水平,力争向各级体校、体工队和体育院、系输送更多的体育合格人才。
  农民体育要根据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农村小康目标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传统文化娱乐活动相结合。各县、市、区要把农民体育的工作重点放到乡镇、尤其是富裕乡镇,要改善和增加农民的体育活动阵地,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把农村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与开展争创活动结合起业,继续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全市体育先进县、市、区及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通过开展争创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在农村全面实施。
  职工体育要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达到提高职工体质和出勤率的目的,坚持在职工中开展工间操和适合工作特点的小型多样体育健身活动。机关干部、知识分子的健身予以关注,要倡导勤锻炼、常健身,并且定期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和体质测定。同时,对残疾人、少数民族、老年人的健身活动要关心和扶持,认真加以指导,为他们开展健身活动排忧解难。
  在坚持分类指导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体育比赛,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利用“元旦”、“三八”、“五一”、“六一”、“十一”等节假日举办体育竞赛,掀起群众参与锻炼的高潮,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健身队伍。
  (五)引导科学健身,搞好体质监测。掌握国民体质状况是有效实施全民健身活动的依据。国家体委制定并颁发了国民体质测定评价标准。根据省体委要求,我市将与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建立市民体制监测系统及市民体质档案。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及各企事业单位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成年人体质测试工作,建立成年人体质测试中心或开展测试工作,配备测试器材,培训测试人员,逐步扩大测试范围,并对达到等级标准的市民,由政府颁发证书、证章予以荣誉奖励,达到引导市民科学健身的目的。
  (六)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我市将建立全民健身活动评估体系和表彰制度,以加强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情况作为评选各级体育先进的重要条件。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和表彰制度,使之成为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重要手段。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
十堰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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