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参加全国全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防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9 生效日期: 2003-04-29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发[2003]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的决定,全国爱卫会于4月24日召开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防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决定,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接着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决定,紧接着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会上,吴仪副总理、张中伟省长,对当前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防病工作,特别是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分析了形势,明确了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要求,对我市抓好这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委书记徐波、市长肖天任因在省上参加会议,未能出席 。副市长李小端代表市政府根据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作了工作部署。市委副书记吕友清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精神和小端同志的部署,对我市预防和控制“非典”的工作,抓紧、抓细、抓落实,夺取这场斗争的彻底胜利,并要求对出席会议的情况进行通报,以引起各县区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从中吸取教训。   一、应参会而未参会的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规建局。
  二、无领导参会的单位有:江阳区人民政府、泸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规建局、市计委、团市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泸州药监局。
  三、对以上未出席会议的单位和无领导出席会议的单位,现予以通报批评。
  四、泸县人民政府在收看收听了吕友清副书记的讲话后,于当晚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送达了 书面检查,认识深刻,予以表扬。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