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发[2003]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代表和委员分别对市政府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以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按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工作制度、工作机构和人员三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和委员的权利,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对人民代表民主权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地位的尊重和维护,也是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办理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转变机关作风,密 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要落实一位领导同志分管,明确机构和落实专人具体承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落实。要结合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泸市府发(2002)123 号),补充完善本县区、本部门的办理工作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程序化。按照泸州市目标管理办法,2003年继续将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评。
二、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问题
各县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分管工作,亲自动手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对反映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以及10人以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转为的建议,市政协集体提案,主要领导要直接组织研究办理。办理中要坚持积极主动、尽力而为、务求实效的原则,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多下功夫。凡能够解决或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都要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作出规划,积极创造 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条件限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作好解释说明。对涉及几个部门工 作的建议和提案,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办理,协办部门要积极提出办理意见。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在组织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办理落实方案,努力提高答复意见的针对性。
三、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制度
一是坚持面商办理。要在办前、办中、办后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和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面商率要达到60%以上。二是在向代表、委员寄送答复件时,应逐件附《征询意见表》,对代表、委员表示不满意的答复件,承办单位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直到代表、委员满意或理解为止。三是各承办单位要注意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请代表、委员上门召开座谈会,通报本部门的工作、介绍办理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建议意见,使代表和委员能更好地了解、关心、支持和监督政府及其部门工作。
四、几项具体要求
(一)有关县区和部门收到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后,如内容不属其职责范围内的,应在交办会上或交办会后3天内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以便重新确定承办单位。
(二)承办建议和提案的县区和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办理文书格式(式样附后)直接答复代表和委员。建议和提案需要2个部门合办的,会办单位应在2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或委员。
(三)加强督促检查,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对去年办理答复中明确已经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承诺,认真检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在各承办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去年办理答复中明确已经解决的“A'类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对今年答复的列入规划解决的“B'类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进展情况,各承办单位要在今年11月底以前按照进度安排督查落实。
对建议和提案的办复件,均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属建议的,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份);属提案的,同时抄送市政协办公室(3份)。
五、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办理工作的信息化
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采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推进办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市政府办公室将在市政府内部信息网上建立办理工作网页。请各承办县区和部门做好答复函的信息储存和网上报送工作。
六、承办数量在5件以上的单位,务必于今年11月前将办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政府督办室。要把联系代表委员的情况、去年和今年“B'类件的落实情况一并写入工作总结。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办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在适当的时候,会同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对各县区、各部门办理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承办单位答复建议、提案的文书格式
(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
二○○三年四月四日
附件:
泸州市(单位名称)
(×类)
机关代字号( )序号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代表(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的建议
(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单位印章)
二○○三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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