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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21 生效日期: 2002-02-01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费[2002]006号
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你公司沪二手车司(2001)11号《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收取交易手续费、席位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二手车交易收取手续费、席位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5‰收取。
  二、席位费:每天每平方米3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二00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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