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今年3月以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市)县和各级工商、经贸、公安、卫生、国税、地税、质监、药监等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打击假冒伪劣,强化税收征管,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了对国家重点监管市场西南食品城以及全市13个重点整治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先后组织了两次规模的集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并积极探索对集贸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集贸市场的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七部门再次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工商消字[2002]第199号),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该通知精神,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工商、经贸、公安、卫生、税务、质监、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加强配合,互通情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该项工作。
附件:国家工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工商消字[2002]第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