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04 生效日期: 2002-07-04
发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2]184号
成都市树德中学:
  你校国际部关于出国英语培训收费的请示收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育收费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现将你校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将你校国际部开展的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等国家的预科课程教学活动的收费规范为报名费、培训费、签证服务费、代管费四项。具体收费标准由你校依据培训成本制定。
  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将费用的收取以及学生退学、休学费用结算的方法,违约责任,协议的终止,变更、解除等有关事项,用合同的形式确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你校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以及合同书样本,应报市物价局备案。
  四、你校接到批文后,将上报材料备齐,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